省纤检局开展2018年度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条件确认工作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经贸委 卫生部 教育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国质检执联〔2002〕299号)要求,省纤检局于4月15日前完成2018年度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质量保证条件确认工作,申请企业7家,确认通过企业3家。该项工作重点服务高校学生、民政救灾物质、医疗卫生等集团购买絮用纤维制品领域,通过对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设备、检验仪器设施、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等等质量保证基本条件进行确认,确保企业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目前,确认工作已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使工作更加高效、透明、便民、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