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365备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法制办的《关于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年)><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辽政法发〔2017〕10号)要求,我局严格开展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一、贯彻落实情况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专门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职责。严格落实法治建设报告制度,每年形成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报告,按照要求报送至省法制办和国家质检总局。近年来,我局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建设,将行政处罚案件统一录入国家质检总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系统,并在我局外网依法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安装了单兵执法远程监控系统,注重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加大行政执法适时监控,
(二)依法开展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工作
我局自2017年3月15日至6月23日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集中清理,形成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经我局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清理结果依法在我局外网网站进行了公开。2017年8月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7〕56号)要求,我局对负责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省局规范性文件又进行了一次专项清理。现已按照文件要求将清理结果报送省法制办审核。
(三)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强化执法监督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16年4月我局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或不再直接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工勤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缴销。经清理审核,整理形成了《持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册》,并严格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完成了备案工作。通过执法证件的清理,全面掌握了我局持有执法证件情况,全面落了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依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未在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证件由专门处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
(四)设立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规定,我局于2016年聘请了辽宁东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设立法律顾问以来,我局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委托处理行政诉讼,开展常规法律咨询,还委托法律顾问开展基地建设专项法律服务,开展标书合同法律审查等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我局积极与省司法厅沟通联系,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公职律师。目前我局有2名同志取得了公职律师证。2016年12月我局建立了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制定《辽宁省质监系统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辽质监办发〔2016〕291号)。公职律师管理制度的建立,加强了公职律师队伍的管理,为我省质监系统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五)依法履行应诉职能,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制度
截止至今年8月底,我局共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件,案由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审理法院是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行政应诉领导小组,积极准备应诉答辩和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我局依法向审理法院递交了答辩状和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收到审理法院开庭通知后,我局委托法律顾问和我局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由我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出庭应诉。庭审结束后,与原告充分沟通、全面答疑,面对面讲解法律规定,获得原告和人民法院的一致认可。
二、创新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49号)规定,依法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完成后,严格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我局将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分为两部分完成:一是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是由业务处室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文本。通过目录形式公开,方便了社会公众的查询,提高了查询效率;以文本形式公开,有利于企业的准确适用。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
我局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每两年开展一次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年初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布置时,明确要求各业务处室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规定。根据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标注有“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的规定,要求各部门认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重新公布。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束后,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业务处室将超过法定期限需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于2017年9月30日前重新印发并重新公开文本。
(三)探索建立放权评估机制
2016年我局创新性的委托东北大学公共政策评估中心作为第三方开展行政审批改革放权事项的评估工作。评估综合运用实地调研、访谈、SPSS数据分析、CAI电话问卷调查等方法,按照“先试点评估、再全面评估”的工作思路,完成了14个市和2个县的放权评估实地考核。通过评估摸清了放权承接的实际情况,掌握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以及下步工作方向。
(四)建章立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bet3365备用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辽质监办发〔2016〕322号)。建立了案件承办机构自由裁量说明制度,规定了特殊案件的审理程序,理顺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程序。工作规则的制定,规范了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依法行政整体推进质量不高。
二是依法行政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多数单位和部门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尚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质监系统管理体制调整后,许多工作的方法也需要调整和创新,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
四是树立法治思维方面还不到位,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还占据主导。
四、下一步打算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是进一步统一全局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法治思想,对法治辽宁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将法治辽宁建设与法治质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新格局。
三是针对质监系统管理体制调整的新情况,采取“沉下去和请上来”等多种工作方法,加大调查研究力度,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方法。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水平。建议省法制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业务培训,提高各部门法制能力和水平。